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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哪些

admin 湖州律师 2024年05月02日
您好!集资诈骗罪与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主要在于:(1)犯罪目的不同。前者以非法占有集资款为目的;后者则以非法募集公众资金为目的。(2)客观行为不同。前者是以集资之名行诈骗之实,即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;后者则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且不以使用欺诈手段为要件。(3)犯罪客体不完全相同。前者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,又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;后者侵犯的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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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有以下区别:
1、前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,而后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;
2、前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,数额较大的行为,而后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
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第一百七十六条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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